我是喜歡導演的紀錄片
而電影的手法意圖仿紀錄片,重現當年Allen Ginsberg(艾倫金斯堡)朗誦這首詩的場景
在Ginsberg朗誦的片段,用的是黑白;法庭的部分,用的是彩色,
Ginsberg並未出席(是出版者被告而不是他,但這不是重點),電影中將他的訪談與審判交錯剪接,我很喜歡這個安排。

關於Ginsberg的HOWL,討論實在太多,我就不多說了,畢竟這首詩的重要性關乎一個時代。電影中用動畫來呈現,看慣精緻的人可能覺得有點不習慣,但或許這種風格與HOWL搭配起來恰到好處。

最精彩的地方還是在Ginsberg的訪談,被問到為何寫詩,他說,
因為我戀愛了。
我必須要找到一個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,
他不肯聽,我要引起他注意。
Ginsberg戀愛的樣子被James Franco詮釋得好可愛,他愛上一個又一個男人,但往往以心碎收場。一場他與,嗯,傑克吧,睡在同一張床上的戲,傑克擁抱他,Ginsberg說,他給了我愛。(我的記憶力應該還在為我服務的XDD my memory still serves, I guess...)

幸好後來有Peter,也幸好有那位心理醫師,不然Ginsberg就不會辭去工作然後跟Peter一起生活,做他想做的事,然後也沒有HOWL了。(不過我還是想抱怨他們兩個的對手戲也太少了,我其實還是期待粉紅色小花的片段)

Howl and Other Poems一書在美國引起相當大的爭議,保守派人士認為這本書使用太多猥褻詞彙
在法庭上,他們傳喚了許多專家學者,討論的中心是文學價值
我想這必定給法官帶來某種程度上的困擾,因為他必須讀完這本書,然後聽雙方討論「詩的形式」、「這個詞是不是可以替換的」、「因為他模仿惠特曼所以不可取」之類,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。這可是一首詩啊,詩可沒有確切的定義。

對於我這個世代,文學創作根本不需要去考慮這些事情,讀者的權力甚至大於法官,一本書好不好看、能不能流傳,絕對不是法官說了算的。
但是1950年代尚不是如此。

Howl and Other Poems的問題,已經不單純只是證據與法律的問題,事關文學、創作理念、以及自由。一樣米養百樣人,我們不可能規範所有人使用同一套詞彙,Ginsberg寫的是他的生活,所用的語彙自然是他所見到所聽到的,反映的是他眼中的世界,Ginsberg記錄的是真實的生活,他的詩非常誠實,我想詩人不能因為誠實而受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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